01 什么是“事实婚姻关系”
De Facto Relationship 意为”事实婚姻关系”,也就是大家俗称的”同居关系“。作为部分签证的副申请人时,这种关系主要指两个人以伴侣的身份共同生活在澳洲(澳洲承认异性或同性关系),并且他们:
• 没有在法律上登记结婚;
• 与对方之间有相互的承诺,并且是唯一且排他的;
• 拥有真实且持续发展的关系;
• 双方共同生活,且不存在分居情况(至少12个月,约会与在网络上相处的时长不会被计算在内);通俗来说,就是不存在永久分居的情况(例如:感情破裂而分手);
*有的时候可能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分居 但是这只是暂时的。(一般分居超过3个月,则需要提供解释信,说明分居的原因等)
• 双方不存在亲属关系。
02 De Facto和婚姻关系的区别
在澳洲家庭法中,De Facto Relationship 和婚姻具有很多相同的权利义务,两者都是被法律承认的关系。在关系破裂的时候,都会涉及财产分割、抚养权等问题。但是在细节上,两者有着明显区分:
形式不同
• 婚姻需要经过庄严的宣誓仪式和登记制度;
• De Facto 不需要进行繁琐的法定仪式;
结束方式不同
• 结束婚姻时,双方需要满足分居至少12个月的时长,才能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;
• 结束 De Facto 关系只需要分手和分居就可以自动解除(部分州也会存在分手冷静期);
签证描述上不同
• 婚姻关系结束,申请签证EOI时候写的是Divorced;
• De Facto分手后,申请签证时候写的是Separated。
03 申请材料
作为 De Facto 副申请人,在申请时需要向移民局提供自身与主申请人的同居关系证明,常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:
经济方面
• 共同抵押贷款或租赁文件;
• 共同债务(房贷、车贷等);
• 联名账户;
• 共同家庭账单,等;
家庭方面
• 分担/承担家务分工的证明;
• 有两人名字的家庭账单;
• 双方共同居住的地址信件;
• 对子女承担共同责任的文件;
• 生活安排的证明文件,等;
社交方面
• 至少两名知道双方同居关系的证明人,且证明人:
- 年满18岁;
- 认识申请人及其伴侣双方;
• 拥有共同好友;
• 与证明人一起参加社交活动的证明(提供照片等);
• 共同旅行的证明(机票、住宿等);
承诺方面
• 了解彼此(个人背景、家庭状况或其他个人细节);
• 共同处理事物;
• 在异地保持联系(例如聊天记录,电话记录等);
• 没有血缘关系,等。
除了提供以上证明外,还需要向移民局展示在递交申请时,你们的同居关系已经至少保持12个月。如果未达到此要求,申请人需在自己所在地区申请 De Facto Certificate:
目前,澳洲共有6个州可以申请“事实婚姻关系证”:
包括新州、维州、昆州、南澳、ACT 以及塔州。
需要注意的是,澳洲北领地与西澳地区虽然认可这种关系,同居12个月也是可以用于申请各种签证和副申请的,但是无法申请De Facto的Certificate哦哦!
- 学姐小结 -
家人们如果想要通过 De Facto 关系作为副申请人申请澳洲签证:
一定要注重日常关系材料的收集;
一定要让签证官确认两人的事实婚姻关系是真实、稳定、长期且唯一的哦!
另外,申请签证时候,无论是副申请还是配偶,其关系材料都是需要认真准备的。其整理材料和更新材料的过程非常繁琐,合思的团队更是会帮大家认真做好所有的准备哦。